副市长 李 敏
负责交通运输、乡村振兴、农业农村、水利、林业、供销、防汛抗旱、森林草原防灭火、民族宗教和“一岗双责”安全等工作,协助分管负责统计工作。
分管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(市乡村振兴局)、市林业局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、市民宗局等单位,协助分管市统计局。
联系市残联、市气象局、市邮政管理局、达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、达州机场、达州车务段(达州火车站)等单位。联系民盟达州市委会与市政府相关工作。
李敏,男,1974年2月生,四川渠县人,1993年参加工作,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。
1999.01-2011.09 历任四川省渠县东安乡乡长,土溪乡(镇)乡长、镇党委书记,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局)党组书记、主任(局长);
2011.09-2016.06 历任四川省万源市副市长,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达县(达川区)县(区)委常委、副县(区)长;
2016.06-2025.05 历任四川省达州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达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一级调研员(2016.09-2019.06四川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);
2025.05-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
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。